佛山大学坐落于经济发达、人文荟萃的岭南历史文化名城——广东佛山,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校,肇始于1958年创办的佛山师范学院和华南农学院佛山分院,迄今已有67年办学历史,是一所拥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学科建设高校)。
学校现有20个二级学院(部),拥有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和1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拥有广东省优势重点学科2个、特色重点学科4个、“冲补强”重点建设学科4个,工程学、材料科学、环境科学/生态学、植物与动物科学、化学、农业科学共6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兽医学、农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等5个学科入选2024“软科世界一流学科”,畜牧学、光学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数学等4个学科进入“2025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全国前50%。学校现有本科专业60个,涵盖理、工、农、医、经、管、文、法、教育、艺术、交叉等十一大学科门类,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5个,省级特色专业14个,省级重点专业6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7个。2025年新增为教育部推免资格高校。2021—2023年学校连续三年跻身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1000强。2025年学校荣登U.S.News全球最佳院校排名中国内地高校第122名。
现根据学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2026年计划面向海内外招聘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和优秀青年博士80名。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6年应届博士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社会人员需取得博士研究生学位(拟聘专业技术十级及以上)或具有副高以上(拟聘专业技术七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资格。
二、招聘学科及专业
机械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交通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能源动力、环境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化学工程、化学工艺、应用化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人工智能、智能科学与技术、网络空间安全、信息与通信工程、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光学工程、物理学、凝聚态物理、地理学、地理信息系统、遥感科学与技术、城乡规划学、建筑学、风景园林学、生态学、植物学、设计学、数学、数学与应用数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汉语言文学、英国语言文学、教育技术学、学前教育、教育学、法学、知识产权、课程与教学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思想政治教育、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中国近现代史、马克思主义发展史、国外马克思主义、中共党史、党的建设、马克思主义哲学、伦理学、中国哲学、中外政治制度、政治学理论、国际关系、社会学、国际贸易、金融学、数字经济、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农产品加工与储藏工程、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发酵工程、果树学、蔬菜学、花卉学、设施园艺学、植物营养学、植物保护学、作物栽培学、作物遗传与育种学、发酵工程、基因工程、酶工程、细胞工程、环境生物工程、生物制药、基因编辑、微生物学、细胞生物学、免疫学、智慧农业、畜牧学、兽医学、水产、生物信息学与计算生物学、遗传学、动物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细胞生物学、生理学、发育生物学、口腔医学、药学、临床医学、基础医学、医学检验技术、护理学、体育学等学科及相关专业。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立德树人、遵纪守法;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具有履行高校教学、科研及学科建设的能力,符合我校学科发展需要,身心健康;
3、符合《高等教育法》中规定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基本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要求
1、二级学院院长岗位(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材料与能源学院、数学学院、经济贸易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岗位应聘条件:二级学院院长应聘人员需为本学科相关专业,且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国内外高水平大学或研究机构任职任教经历,能准确把握本学科领域发展动态和趋势,学术造诣深厚,具有较高的学术地位和学术影响力。
2、学科带头人岗位
岗位应聘条件:从事具有重大创新性、发展前景以及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工作,近五年取得具有重要创新和重大影响的标志性成果。符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2024年)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中对学科带头人的要求,同时符合各二级学院学科建设发展的相关要求。在某二级或以上学科具有突出学术地位、较大影响力,并具有持续发展潜力、国内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担任正高职称或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担任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学者。
3、学科方向带头人岗位
岗位应聘条件:具有特别优秀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潜能,研究方向具有重要创新前景,获得海内外认可的专业成就,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顶尖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或取得公认的科研成果,基本符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2024年)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中对学科方向带头人的要求,同时符合各二级学院学科建设发展的相关要求。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任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其他高校(科研机构)任正高职称,或在某一学科领域有突出的科研成果,形成较大影响力、有持续发展潜力的学者。
4、学术骨干岗位
岗位应聘条件:具有活跃的创新思维、较强的创新能力和突出的发展潜力,取得高水平、创新性的专业成就,具有入选省级人才计划潜力的青年学者或相当水平的具有博士学位和副高及以上职称且近5年具有显著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的优秀人才,符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2024年)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中对学术骨干的要求,同时符合各二级学院学科建设发展的相关要求。研究方向明确,具有较强的独立科研工作能力和较好的工作积累,发展潜力大。需具备在国内外一流大学(科研机构)学习或教学科研工作的学术经历,且在顶尖学术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或获得公认的科研成果等基本条件。
5、特聘青年研究员(A/B)岗位
岗位应聘条件:学校相关专业急需的国内外具有较好发展潜力的优秀博士、博士后,具有较大学术潜力,取得较好的科研成果,符合招聘学科所在教学科研单位团队研究方向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且具有良好的产业化市场前景的产业化人才。原则上以第一作者已发表有不少于2项较为突出的学术成果,成果特别突出者,成果数量可减少到1项;或学校相关专业紧缺急需的国内外优秀博士、博士后。根据入职前的业绩分为A岗和B岗。
6、紧缺急需人才岗位
应聘条件: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及相应的学科专业建设发展需要,尤其是在学校学科建设中能起重要作用的人才;或补充学校思政课、公共课、基础课和个别师资基础薄弱专业等急需师资;或符合弥补学校现有学科专业人才短缺或年龄结构失衡需要,在改善师资队伍结构方面不可或缺的人才;或符合我校服务国家、广东省和佛山市重大发展战略和重点产业布局需要,且能够对我校相应的人才培养、科技创新起到重要作用的人才;或为我校特别需要的紧缺关键岗位人才。申请者应具有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且副高及以上职称。
(三)年龄要求
学科带头人岗、紧缺急需人才岗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二级学院院长岗、学科方向带头人岗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学术骨干岗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特聘青年研究员(A/B)岗年龄在38周岁以下。上述岗位年龄时间按照2026年1月1日计算(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四、岗位待遇
(一)编制
1、二级学院院长岗、学科带头人岗、学科方向带头人岗、学术骨干岗、紧缺急需人才岗如符合学校入编条件的可直接给予事业编制;入职前为非事业编制的,入职后若取得的业绩条件达到学校入编条件的可申请入事业编制。
2、特聘青年研究员岗为预聘制,需入职后取得的业绩条件达到学校入编条件的方可申请入事业编制。
(二)薪酬待遇
1、二级学院院长岗、学科带头人岗、学科方向带头人岗、学术骨干岗和紧缺急需人才入编岗工资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非事业编待遇按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2、特聘青年研究员岗待遇按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科研经费
根据预期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学校安排适当的实验场地,提供相应的科研启动经费,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申请使用。
(四)安家购房补贴
入职后可按照当时施行的佛山市相关人才政策要求申领安家补贴或购房补贴,如遇政策调整,则按佛山市最新文件规定执行。佛山市扶持资金最低20万,最高1000万(包括安家补贴、购房补贴等)。但如果境内人才档案未调入或者已经享受佛山市人才安居待遇的,不再享受相关待遇。
(五)住房保障
学校优先提供保障住房。
(六)配套服务
协助办理广东省“人才优粤卡”或佛山市“优粤人才卡”,享受广东省及佛山市提供的人才一站式配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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