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简介
大连科技学院位于辽东半岛最南端的大连旅顺经济开发区大学城内,其前身是2002年组建的大连交通大学(原大连铁道学院)信息工程学院,2011年经教育部批准转设为省属普通本科高校,2016年获批为辽宁省向应用型转型发展试点高校,2019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25年10月圆满完成教育部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
学校现有机械工程学院、交通与电气工程学院、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国际教育学院、设计艺术学院6个二级学院及马克思主义学院、基础部、体育部、创新创业学院、终身教育学院、海天白云学院(老年大学)6个教学单位。
现有四个校区:旅顺主校区、西岗滨海西路校区、沙河口继续教育培训校区、竞技训练中心。
学校拥有:5个学科门类(工学、管理学、文学、法学、艺术学)、34个本科专业。
学校建有大思政协同育人中心,拥有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实验实训中心(辽宁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交通运输工程实验实训中心、工程训练中心等100余个实验实训场所。
学校党委被评为辽宁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学校获评全国民办学校首批党建特色项目建设基地、辽宁省优秀民办高校、大连市民办教育党建工作示范校等称号;获批教育部“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产教融合促进计划建设院校、工信部首批100个“校企协同就业创业创新示范实践基地”、辽宁省首批“省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省级创新创业学院”“辽宁省省级众创空间”。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乱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
4.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积极乐观,善于沟通;
5.形象端正,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坚实的专业理论基础、较高的学术造诣和教学科研成就;
7.具有博士学历学位,本、硕、博专业一致或相近,研究方向符合学科发展需求。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具备应聘资格: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或正在接受处罚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况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或曾因不胜任岗位工作或其他原因被原单位辞退的;
3.曾受过各类党纪、政纪处分的或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的;
5.有过性侵违法犯罪记录的;
6.报名信息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的;
7.患有传染性疾病或身体状况不适合从事高校教师岗位工作的;
8.有其他不适宜做高校教师的行为及经历表现的。
二、招聘岗位
(一)学科(学术)带头人
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及学科专业发展需要,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获得省级人才称号。担任省级重点学科领域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或在国内学术机构中担任重要职务者。近5年,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或省部级重点项目≥2项或横向课题累计经费≥300万元。
(二)专业带头人
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及学科专业发展需要,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专业领域具有较高学术水平与影响力;具有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经验,近5年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或科研项目,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励;具备教学团队组织与专业引领能力,能够主持专业整体建设与发展规划。
(三)优秀博士
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
(四)银龄教师
正式办理退休手续,具有博士学历学位、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业能力突出,教育教学与科研经验丰富,能够承担教学、科研及青年教师指导等工作。原则上年龄不超过70周岁,身体健康,近三个月体检结果无明显异常。曾在公办院校担任校级及以上专业带头人、学术骨干,或荣获教学名师、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者,优先录用。
三、招聘专业
|
序号 |
学院 |
专业 |
备注 |
|
1 |
机械工程学院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及理论、智能制造工程、材料控制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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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交通与电气工程学院 |
载运工具运用工程、交通运输工程、车辆工程、机械工程、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交通工程、交通信息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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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物联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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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经济管理学院 |
社会工作、审计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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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思想政治教育 |
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
四、福利待遇
(一)薪资待遇:具体参照我校工资制度及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一人一议。
(二)福利保障: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带薪寒暑假、免费体检、免费班车、餐补(教工食堂)、单身公寓、国家节假日及工会福利等。
(三)政府人才激励: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可自主申请住房补贴,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每人每月可享受1000-2500元住房补贴;大连市本地高层次人才可享受每人每月1000-5000元人才津贴,引进高层次人才可享受30-500万元安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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