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师范大学建于1954年,办学历史可追溯至1905年成立的通州师范,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北京市与教育部“省部共建”高校。学校现有学科专业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七十多年来已培养各类高级专门人才二十余万名,是北京市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学校现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1个(数学),国家重点学科4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博士学位授予一级学科19个,博士后流动站15个, ESI全球前1%学科8个。
学校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高度重视博士后队伍建设,持续推动博士后队伍规模和质量的提升,并为优秀博士后人才提供良好的发展平台和条件保障。为了更好地吸引和集聚优秀人才,建设学校青年人才队伍,加速学校“双一流”建设,现诚挚邀请海内外优秀人才来校从事博士后科学研究工作,共创事业、共谋发展。
一、申请条件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身心健康,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我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
(二)年龄不超过35周岁,毕业于国内外知名高校或科研院所,进站后须全职在学校进行博士后工作。
(三)具有良好的学术背景、较强的创新活力和学术潜能,治学严谨,具备独立开展研究工作的能力,有较强的敬业精神。
(四)符合国家和学校招收博士后进站的其他要求。
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学科
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世界史、考古学、哲学、教育学、外国语言文学、马克思主义理论、艺术学(美术)、数学、生物学、生态学、地理学、心理学、化学。
学校招收以上各学科博士后,同时欢迎其他学科申请者进入流动站,在交叉领域开展科学研究。
三、招聘岗位
(一)科研博士后
培养目标:主要面向承担国家、省部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团队提供有效的科研力量。
(二)超级博士后
培养目标:主要吸引已取得高水平研究成果的博士生入站工作,促进学校优势学科和交叉学科的专项建设。(仅在交叉科学研究院招收)
四、待遇保障
(一)优渥的工资薪酬: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年薪待遇,绩效考核奖励另行计算,流动站和所在单位可另外配套薪资待遇;
(二)住房保障:可申请学校博士后公寓;
(三)科研支持:提供优质的科研平台,支持在站博士后申请国家级人才项目,申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资助博士后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北京市设立的博士后专项经费资助项目及校内科研项目等;
(四)子女入学:按国家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在站博士后,其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可进入首都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的子女,协助办理进入我校集体户口所在行政区划内相应学校。(该行政区划内有海淀区实验小学、海淀区八里庄小学等学校)
(五)其他待遇:根据政策可以享受全国博管会关于出站博士后户口迁移及家属户口随迁等;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的,在站期间可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五、招收流程
(一)科研博士后、超级博士后岗位全年招收,随时接收申请。
(二)应聘科研博士后岗位,申请者可与相应学科流动站所在学院或拟合作导师联系,并将个人材料提交给各学院(各流动站所在院系具体联系信息可见下表),同时将个人简历通过邮箱发送给学校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一份。邮件请以“博士后应聘材料+一级学科名称+本人姓名”为标题。应聘超级博士后岗位直接与学校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联系,并提交相应材料。
(三)各流动站(院系)对报名材料初审,对申请人进行学术、科研等综合性考核并进行政治考察,对通过考核人员进行公示。
(四)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按照国家、北京市以及学校的有关规定,对通过流动站(院系)考核的申请人各项材料进行复核,确定拟进站人员,提交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批,待审批通过后办理进站入校手续。
(五)申请者应保证本人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造成的后果由申请者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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